出口退税办公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样

发布时间: 2024-05-19 09:35:05 阅读:

a公司为生产企业,该企业于2019年第一次申请出口退税,但是在申请退税过程中,主管税务机关出口退税分局告知该企业不能按照生产型企业退税,只能按照外贸企业进行退税,原因是其注册地址与生产经营地址(以下简称双地址)不符。那么a公司应该怎么解决这种突发情况呢?

一、首先,生产企业在申请出口退税时,虽然税法及相关法律没有双地址有相应的明确规定,但是主管机关为了方便监管, 只同意双地址在同一个区域或在同一区域不同街道才可以按照生产企业申请退税。a企业双地址己跨区, 主管税务局认定该企业没有实际生产能力,不予按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因此,要求a企业按外贸出口退税。

二、其次,a企业有2种方案可供选择

第一种方案:应主管税务机关建议,按照外贸企业出口退税。

特别注意:在实际工作中,外贸企业退税的进项发票开票项目名称与出口关单上的货品名称、数量等要一致,而生产企业是根据进项留抵税额来申请退税的, 因此,本人认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以上方案不可取;

第二种方案:a企业立即进行移户,将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变更成与生产经营地址一致,这样即可到新的主管税务局退税。

三、外贸企业与生产企业退税区别:

1、外贸企业,若注册地址与经营地址不一致,只需要在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系统加个经营地址,在系统上做个备案即可,不影响退税

2、生产企业, 必须注册地址与经营地址一致,否则不予退税

四、建议:生产企业在申请出口退税时,还是应先前往电子税务局查询企业注册地址与实际生产经营地址是否一致,(即图2地址、经营场所),若不一致,还是应先变更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变更,使注册地址与经营地址统一,以免影响退税。图1


图2


五、a企业移户后,主管税务机关退税分局要求下点看户,企业需准备如下资料:

5.1、销售合同、工厂租赁合同等;

5.2、出口货物装货单、关单、装箱单等;

5.3、出口货物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单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单据,以及出口企业承付运费的国内运输单证)。

若有无法取得上述原始单证情况的,出口企业可用具有相似内容或作用的其他单证进行单证备案。